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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会计代帐公司(合同样本)武汉财务记账公司.
代理记帐委托合同
合同编号: GCW2009-DZ0001
甲方(委托方):
乙方(受托方): 武汉果果财务服务有限公司
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,委托乙方代理记账,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委托时间
乙方接受甲方委托,对甲方 2009年 1月至 2009年 12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。
二、业务范围:
1、代理建账、记账(含整理原始凭证,装订会计凭证/账薄);
3、代理申报纳税,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,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;
3、财务管理咨询。
三、甲方的责任和义务
1、甲方应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,依法经营,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,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、合法、完整。
2、甲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为乙方提供真实、完整的会计资料,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、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(出示银行对账单)。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、或提供虚假会计资料,从而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,或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的,由甲方负责。
3、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、补充的原始凭证,甲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正、补充。
4、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,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,按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。
5、甲方应将收到工商、税务部门的信件、电话等内容及时、准确地转交或传达乙方。
6、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。
7、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。
8、甲方应承担乙方在为其代理记账过程中的所有会计用品费用。
9、甲方应承担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,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等。
四、乙方的责任和义务
1、乙方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企业会计制度》、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及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和湖北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。
2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,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。
3、乙方应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,做好凭证签收工作,指导甲方按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。
4、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,填制记账凭证,登记会计账册,编制会计报表。
5、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,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,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。
6、乙方应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,不得随意向外透露、出示和传递。
7、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,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,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。
8、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。
五、代理记账服务费结算方式
经甲乙双方协商,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月人民币 *佰元整(¥*00.00) ,按月结算,由甲方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。
本合同签订时,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账簿费,即人民币 *佰元整(¥*00.00)
六、违约责任
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则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合同存续期间,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的,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。
七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八、本合同自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 方: 乙 方:武汉果果财务服务有限公司
代表人: 代表人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